部门介绍


2018年12月21日,学校党委成立巡察工作办公室,与纪检监察办公室合署办公;

2019年03月起,纪检监察办公室更名为纪委办公室(监察处、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);

2020年08月25日起,增设纪委监督检查室(副处级单位),与纪委办公室合署办公,更名为纪委办公室(监察处、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、纪委监督检查室);

2023年05月26日起,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独立设置,不再与纪委办公室(监察处、纪委监督检查室)合署办公,主任为党委工作部门正职。

巡察工作办公室为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,接受学校党委的全面领导,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,负责处理巡察工作的日常事务。巡察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,设主任1名,副主任1名,科员1名。